当1.96亿未成年网民以97.3%的普及率深度嵌入数字生活,网络素养教育已不再是一个“要不要做”的选择题,而是一道“如何做好”的必答题。从“网络原住民”到“数字公民”,一字之差,考验的是教育理念的深层转型:我们究竟要培养怎样的网络空间参与者?是精于操作却疏于判断的技术熟练者,还是兼具批判思维与责任意识的理性行动者?回答这一问题,需要回到网络素养教育本身,厘清其内涵层次,审视其现实挑战,进而探寻协同推进的可行路径。
一、网络素养教育的内涵:不止于“会用”
很长一段时间里,谈及网络素养,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技术操作”——会不会用搜索引擎、能不能操作社交软件、懂不懂防范病毒。这种理解有其合理性,却远远不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2003年《布拉格宣言》中即指出,信息素养是人们有效进入信息社会的前提条件,是终身学习的重要部分。对应到网络空间,网络素养的内涵应当更为丰富。
有学者将网络信息素养划分为四个递进层次:选择“多少”的能力、辨别“真伪”的能力、明析“是非”的能力、界定“善恶”的能力。这一框架的启示在于,网络素养教育的目标不是止步于信息获取的效率,而是指向一种从事实判断到价值判断的完整能力链。一个具备良好网络素养的人,既要知道从哪里找信息,更要能判断信息是否可信、辨析信息背后隐含的立场、最终形成基于良善价值的独立判断。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网络素养促进作出规定,明确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方面,培育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这一界定将网络素养从单纯的“技能”层面提升至“素养”层面,强调知识、能力与价值观的统一。
从更深层看,网络素养教育关涉的是“人的发展”这一根本命题。有论者指出,网络素养应指向人的发展,包含技术性素养、社会性网络素养和个性网络素养三个维度,其中个性网络素养关乎自我认同、批判性思维与创造性,是克服网络消极影响、借助网络资源实现主体发展的关键。这意味着,网络素养教育的最终旨归,不是让青少年学会“躲避风险”,而是帮助他们成为网络空间的积极建构者。
二、现实审视:挑战与进展并存
当前网络素养教育的推进并非一片坦途。全国人大代表、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邱宁宏指出,网络素养教育仍面临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未系统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家庭引导能力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等。这些判断指向一个基本事实:网络素养教育的制度供给和能力建设,尚未跟上数字技术迭代与青少年触网低龄化的步伐。
学校教育的“碎片化” 是突出问题之一。尽管信息技术课程早已进入课表,但网络素养的培育往往被窄化为软件操作教学,信息辨析、批判思维、数字伦理等核心内容缺乏系统安排。不同学段之间也缺少螺旋上升的衔接设计,小学讲“不要泄露密码”,中学还在讲“不要泄露密码”,而面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AI生成内容等新挑战,教学内容明显滞后。
家庭引导的“简单化” 同样不容忽视。现实中,家长应对孩子上网问题的方式常呈现两极分化:一端是“放任自流”,以“手机带娃”图省事;另一端是“一禁了之”,视网络为洪水猛兽。这两种方式都回避了网络素养教育的核心——培养孩子的自主管理能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监护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这意味着,家庭网络素养教育首先是对家长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制度层面的进展正在为系统化推进创造条件。2024年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专章形式规定“网络素养促进”,从课程纳入、师资配备、场所建设、产品研发等多个维度搭建了制度框架。各地也在探索实践路径,如上海市网信办推出的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菜单式”暑托班课程库,以案例讲解、短视频动画等方式寓教于乐;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建的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微课堂、剧本杀、模拟法庭等体验式教育形式。这些实践的价值在于,它们将网络素养教育从“说教”转向“体验”,从“知识传递”转向“能力建构”。
三、协同路径:从“各管一段”到“握指成拳”
网络素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独立完成。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的育人格局,需要厘清各自的角色定位与衔接机制。
学校应当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赋能”。 当前不少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仍以“防沉迷”“防诈骗”为主线,这固然必要,但远非全部。有学者建议,小学阶段重在建立认知框架和行为习惯,中学阶段强调思辨能力培养,大学阶段对接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实践教学。更关键的是,网络素养教育不能停留在技术层面,而应注重价值观引领,培养数字伦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网络素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语文阅读、科学探究等各学科教学之中,以跨学科的方式培养学生的信息辨析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或是更为可行的路径。
家庭需要从“监管前线”转为“共学空间”。 家长的角色不是网络使用的“警察”,而是数字生活的“同行者”。这要求家长首先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了解青少年网络流行文化,掌握基本的隐私保护和屏幕管理技能,具备信息真伪的辨别意识。在此基础上,与孩子协商制定家庭数字公约,在设备使用、信息甄别、网络社交等方面给予适度引导,而非单方面控制。稳定而高质量的亲子关系,始终是抵御网络风险的重要屏障。
社会层面需要构建“制度规范—平台担责—实践支撑”的立体防护网。 在制度端,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配套细则,明确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具体类型和处置办法。在平台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开发适龄优质内容,完善未成年人模式的功能设计。在实践端,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社区等应成为网络素养教育的延伸阵地,通过参与式、体验式活动让青少年在真实场景中提升素养。
值得强调的是,协同不是简单的“多方参与”,而是“有效联动”。有研究指出,当前网络素养培育机制需要从“多元参与”走向“有效联动”,其关键在于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责任共担的协作机制。例如,学校可以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课后服务,社区可以提供实践场地,平台企业可以开发教育工具,专业机构可以提供师资培训——各方的资源与能力在具体项目中实现对接,而非各自为政。
四、回到成长本身
技术永远在迭代,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从社交媒体的兴起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普及,网络素养教育面临的具体议题不断变化。但变化的表象之下,有一个不变的核心:网络素养终究是“人的素养”的延伸,它的根基在于一个人是否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是否拥有稳定的价值坐标、是否能够在虚拟与现实之间保持清醒的自我认知。
有论者指出,网络素养的提升必须回到成长本身,从价值引导、认知能力、情绪管理等维度入手进行系统性回应。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遇到的种种问题,往往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成长过程中必然面对的选择、判断与自我管理问题在网络场景中的投射。因此,网络素养教育不能沦为“防堵技术”的培训,而应与青少年的整体成长教育融为一体——培养批判性思维、涵养道德判断力、建立健康的情感连接方式。
当“网络原住民”一代学会的不只是“会用网”,而是“用好网”——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真实,从多元观点中辨析是非,从虚拟交往中守住善意,从技术便利中保持自主——网络素养教育才算真正完成了它的使命。这需要学校的系统培育、家庭的言传身教、社会的协同支撑,更需要我们始终记得:教育的对象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而非一个待管理的“用户”。
相关问题与回答
1. 问:网络素养教育就是教孩子防范网络风险吗?
答:不完全是。防范风险是网络素养教育的基础目标,但远非全部。网络素养教育还包含信息辨析能力、批判性思维、数字伦理意识、网络参与能力等更高层次的内容。其根本目标是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赋能”,帮助青少年成为网络空间的理性参与者和积极建构者,而非仅仅学会“躲避危险”。
2. 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网络素养教育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条例第二章“网络素养促进”作出多项规定:教育部门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网信部门制定测评指标;学校应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监护人应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3. 问:家长自身网络素养不足怎么办?
答:这是当前一个普遍性挑战。有代表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将家庭网络素养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及家长学校建设重点,同时鼓励短视频平台开设家长网络素养专栏,通过科普提高家长的网络素养,让家长“愿管、会管”。家长自身也需要主动学习,了解青少年网络文化,掌握基本的隐私保护和屏幕管理技能。
4. 问:学校网络素养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主要问题包括:教育内容碎片化,多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缺乏信息辨析、批判思维、数字伦理等核心内容的系统安排;学段之间缺乏螺旋上升的衔接设计;教学方式偏重说教,体验式、参与式学习不足;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关的素养教育存在滞后。
5. 问:城乡之间的网络素养教育差距如何弥补?
答:有代表建议,设立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专项基金,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持续投入资源,支持各地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开展差异化科普活动,重点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域倾斜,让网络素养教育覆盖每一位青少年。同时,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上网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也是重要手段。
6. 问:网络平台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平台的责任是多层面的。首先是产品责任:优化算法推荐,避免制造“信息茧房”;完善未成年人模式,提供适龄优质内容;开发有效的保护软件和智能终端功能。其次是内容责任:创作和传播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优质内容,而非仅以流量为导向。再次是教育责任:与学校、社区合作开展网络素养公益活动,为家长提供素养提升资源。
7. 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普及对网络素养教育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答:AI生成内容的普及使得“辨别真伪”的难度显著增加,深度伪造、AI幻觉等问题对信息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素养教育需要纳入AI素养内容,帮助青少年理解生成式AI的原理与局限,培养对AI生成内容的审慎态度和核实习惯,同时学会合理利用AI工具而非过度依赖。
8. 问:如何评价一个人的网络素养水平?
答:网络素养的评价应超越单纯的知识测试或技能考核,关注实际行为与价值取向。可以从多个维度考量:信息选择与过滤能力、真伪辨别与批判思维能力、网络交往中的责任意识与同理心、对数字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认知与践行、利用网络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等。测评方式也应多元化,包括情境判断、实践观察、自我反思等。
9. 问:网络素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关系?
答:两者高度关联。网络素养教育中的价值观引领、数字伦理培养、网络法治意识等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方向一致。有观点认为,引导学生分析网络热点事件、讨论信息背后的内在逻辑,从而形成理性判断和价值自觉,本质上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在数字空间的具体展开。将网络素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体系,有助于实现价值引领与能力培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