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某一个家庭、某一所学校或某一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项需要法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多方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到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再到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健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然而,制度完善只是起点,如何让保护真正抵达每一个孩子,仍是全社会需要共同作答的考题。
一、法律筑基 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清晰的“坐标系”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次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构建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体系。这并非简单的章节调整,而是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主体的系统性梳理。
过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常常出现“人人都有关,人人都不管”的困境。新法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让未成年人保护从模糊的“共同责任”变成清晰的“各自责任”。比如,家庭保护中明确了监护人的第一责任,学校保护中细化了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的防控要求,网络保护中则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近年来,各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框架下不断探索具体路径。有的地方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将服务延伸到社区;有的地方推行强制报告制度,让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从业人员成为“吹哨人”;有的地方设立少年法庭,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理。这些实践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正在从立法层面的“大写意”走向落实层面的“工笔画”。
二、家庭尽责 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监护人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然而,现实中,一些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有的家长重养轻教,只关注孩子的物质需求,忽视心理需求和情感陪伴;有的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动辄打骂,甚至实施家庭暴力;还有的家长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长期与孩子分离,导致监护缺位。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不能停留在“吃饱穿暖”的层面,更要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
近年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各地纷纷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一些社区开设“家长课堂”,帮助家长了解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特点。这些举措的意义在于,让更多家长意识到,未成年人保护不是等到出问题才去补救,而是要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筑牢防线。
当然,强调家庭责任,并不意味着把压力全部推给家长。对于那些确实存在监护困难的家庭,政府和社会应当及时补位。比如,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关爱服务体系,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妥善照护。
三、学校守护 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阵地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之外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性侵等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一些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和执行不力的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进行预防性侵教育、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等。这些规定能否落地,关键在于学校是否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在实际工作中,学校保护需要做好几件事。一是预防,通过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课程,帮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让教职员工明确行为边界。二是发现,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让学生遇到问题敢于说、有地方说,让教师发现苗头及时介入。三是处置,对已经发生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既不能“捂盖子”,也不能简单化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保护面临的新情况不断出现。比如,如何应对网络欺凌向校园延伸,如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如何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支持,这些都需要学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四、网络清朗 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战场
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社交、娱乐、获取信息,都离不开网络。但网络空间中的不良信息、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隐私泄露等问题,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设“网络保护”一章,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规定。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乱象。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不断升级,短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这些举措都在为未成年人营造更清朗的网络空间。
但网络保护不能只靠“堵”,还要靠“疏”。一方面,要通过网络素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学会辨别信息、保护隐私、合理使用网络;另一方面,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优质的网络内容,让他们在网络上也能获得有益的精神滋养。
同时,网络平台应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算法推荐不能只追求“流量”,还要考虑“价值”;产品设计不能只盯着“停留时长”,还要关注“成长质量”。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些规定需要平台真正落实到位。
五、社会协同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形成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独立完成。现实中,很多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多种力量协同配合。
比如,一个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可能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制止暴力,需要民政部门提供临时庇护,需要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提供心理疏导,需要教育部门安排转学就读,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施暴者责任。如果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衔接不畅,保护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近年来,各地在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有的地方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的地方搭建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有的地方培育专业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这些做法都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
社会协同还包括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网格员、儿童主任、志愿者、专业社工等,都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力量。他们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能够及时发现报告问题,也能够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陪伴和支持。
六、司法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防线
司法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检察机关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审判机关设立少年法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公安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正在从“办案”向“治理”延伸。比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司法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机关联合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等多元帮扶。这些做法体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殊性,也彰显了司法温度。
同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要把握好“保护”与“惩戒”的平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既要依法处理,也要注重教育矫治,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则要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
七、让每一个孩子都在阳光下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怎么样,最终要看每一个孩子是否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护。这需要我们从制度走向行动,从文件走向生活,从口号走向细节。
一个孩子是否在遭受欺凌时敢于告诉老师,一个家长是否知道如何与青春期孩子沟通,一个网络平台是否真正落实了防沉迷措施,一个社区是否能为困境儿童提供及时帮助——这些具体而微的问题,才是检验未成年人保护成效的标尺。
守护未来,需要全社会共同作答。这道题的答案,写在每一个家庭日常的陪伴里,写在每一所学校细致的管理里,写在每一个平台负责的产品里,写在每一个部门扎实的工作里。只有当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真正形成合力,未成年人保护才能从美好的理念变成孩子们触手可及的安全感。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答卷人。
相关问答
问1: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具体指什么?
答: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这六个方面共同构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体系,明确了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
问2: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应承担哪些基本责任?
答:家长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
问3:学校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应当如何处理?
答:学校应当立即制止欺凌行为,通知双方家长参与处理,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并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问4:网络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哪些义务?
答:网络平台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落实防沉迷措施,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止网络欺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内容加强审核。
问5: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哪些人负有报告义务?
答:强制报告制度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面临危险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居(村)委会、学校、医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均属义务主体。
问6: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可以向哪些渠道求助?
答:可拨打110报警,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学校老师、社区儿童主任反映,向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求助,也可以向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
问7:为什么要专门设立“网络保护”一章?
答:因为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生活,网络沉迷、网络欺凌、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直接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专设一章有利于明确网络平台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问8: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什么需要社会协同?
答: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单一主体难以独立完成。只有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才能形成保护合力,避免出现“真空地带”。
问9:普通公民可以为未成年人保护做些什么?
答: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面临危险时及时报告,尊重身边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感受,参与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未成年人保护知识,都是普通人可以贡献的力量。